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经市委批准,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生态环境督导组进驻我市9个县(市)区和14个市直部门(单位)开展督导工作。督导进驻期间(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10日),设立专门举报电话:0416-3672006、0416-3672007,专门电子邮箱:jzstdd@163.com。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:8:30—11:30、13:30—17:00。举报信箱设在太和区福州街19号(市会展中心东十字路口南行200米)金城宾馆B座。
根据市委有关要求,督导组主要受理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(邮件)、来电举报。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县(市)区和单位处理。
锦州市生态环境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8月18日